建制镇和普通镇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
1、编制不同。
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在国家有正规编制的。
普通镇是指乡、民族县人民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镇,没有正规编制的,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并称作的镇。
2、规划不同。
建制镇规格要高于普通城镇,建制镇的各项规划是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的方向和规格是跟县城规划并齐的。
普通镇的区别在于,乡的区域面积小、人口规模少、经济发展弱,并以农业人口为主。
根据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撤乡改镇: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可以设镇的建制。
本乡总人口达2万人以上,县驻地非农业人口达2千人以上的,可以建镇。
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山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千的,如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所开展的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中明确要求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建制镇模式要求特色小镇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到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
同时要求特色小镇要同时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三块短板,完善各项基础设施服务,比如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做到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