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六个月;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10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