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判给女方,卖房后女方拒不分款,该怎么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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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将房屋判给女方所有,不过女方需要向男方支付一定的补偿。但是离婚后,女方将房屋卖掉以后,拒绝向男方支付约定的补偿,属于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的违法行为,男方可以搜集女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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