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标准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法律依据:《贫困人口脱贫标准及脱贫程序》1、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省级扶贫标准:这里说的收入是指贫困户家庭的所有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但是,在计算收入的时候,有些收入是不能计算在内的,比如优抚对象的优待金。2、有安全住房:安全是指贫困户家庭现有住房能保证安全居住,达到a级或者b级标准。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必须进行危房改造和贫困户搬迁安置。3、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这个很好理解,就是在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家里不能有辍学的学生。4、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在扶贫过程中,贫困户在缴纳新农合方面都有扶持,有些地方是全免,有些地方是免除一部分。但不管那种情况,贫困户的家庭成员都必须参加新农合和大病保险。5、有安全饮水:安全饮水的标准为: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居民生活用水量为20升/人/日以上;供水到户或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水源保证率一般地区不低于95%,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