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书去哪里办
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所以需要去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两人以上公共申办,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由关系人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后,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关系人身份证明以及能证明两人亲属关系的一切证明材料去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五条 二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可以共同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或者其中一名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申办。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 当事人向二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最先受理申请的公证机构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