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哪些共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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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共同点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扩展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只有投资者一位自然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2、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适用于《合伙企业法》。
3、设立条件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国籍。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公司”等字样。
普通合伙企业关于合伙人的人数。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的合伙人必须向合伙组织出资,合伙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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