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的流程
1、申请
多数情况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中国大陆地区为年满18周岁的公民)的、有一定直接经济来源的公民,可以向发卡行申请信用卡。有时,法人也可以作为申请人。
2、审查
发卡银行接到申请人交来的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要对申请人的信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属实,对申请的单位还要对其资信程度进行评估,对个人还要审查担保人的有关情况。
3、发卡
申请人申领信用卡成功后,发卡行将为持卡人在发卡银行开立单独的信用卡账户,以供购物、消费和取现后进行结算。
4、开卡
由于信用卡申请通过后是通过邮寄将卡片寄出等方式,所以并不能保证领取人就是申请人。为了使申请人和银行免遭盗刷损失,信用卡在正式启用前设置了开卡程序。开卡主要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等,核对申请时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符合后即完成开卡程序。
此时申请人变为卡片持有人,在卡片背后签名后可以正式开始使用。信用卡开卡后一般需同时为卡设立密码。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受理信用卡后,要审查信用卡的有效性和持卡人的身份。
扩展资料
首先信用卡不是持卡人的私有物,而是持卡人以“信用”为担保“借来”的,当发卡机构根据这些条件判断“此人可以信用”(具体来说,有偿还能力)时,才能发放信用卡。其次,要明确在票据上签字的意义。
签字意味着承认“我今天购货的贷款一定偿付,现在先将所购买的货物拿走”,表示绝对信守自己的承诺。信用卡系统是从欧美引进的,这里存在着合约的概念,签字就是承认了合约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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