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宅基地可以把户口迁回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满足国家规定条件是可以迁回农村老家的。但是,必须得到村里开证明,村里同意接收,相关部门才能给办户口。根据国家规定,非农业户口转农户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
2、在村里有宅基地
3、退休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长期在村里居住。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结婚证、退休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转移。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条件:
1、父母仍是农村户口如果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但是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婚且无固定工作。未满18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将迁回;满18岁则需提供想干证明资料,如无业证明、未婚证明等。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一对夫妻,如果仅有一方是城镇户口,并且另外一方的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可以申请户口回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的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
3、虽然户口迁出,但实际生活在农村这类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房屋,有承包地,他们实际上长期在农村生活。虽然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后,可以将户口回迁。
4、土地被征收,户口已经迁出者土地被征收后,如果还想居住在农村,是可以从村集体购买宅基地建房的。但需要得到村集体的落户允许,并且去户籍管理处申请通过。
5、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考入高校后,异地大学生户口会迁至大学所在城市。如果需要户口回迁,那最后一个学年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且也需要提供个人的毕业证明。
6、军人在军队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7、原户籍所在地在农村,已到退休年龄的如果是已退休或者是提前下岗的,现在在农村有房的,为了能够继续保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申请将户口回迁,但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1、必须是由原籍转出(如果是夫妻投靠,不满足这一条件)
2、在村里有宅基地
3、退休或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长期在村里居住。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带上村里开的接收证、结婚证、退休证和房产证就可以办理户口转移。
城市户口迁回农村条件:
1、父母仍是农村户口如果父母还是居住在农村,只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子女可以将户口迁回。但是子女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未婚且无固定工作。未满18岁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将迁回;满18岁则需提供想干证明资料,如无业证明、未婚证明等。
2、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城镇户口,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者一对夫妻,如果仅有一方是城镇户口,并且另外一方的户口在村集体所在地的可以申请户口回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个人的无业证明和结婚证明。
3、虽然户口迁出,但实际生活在农村这类人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在农村有房屋,有承包地,他们实际上长期在农村生活。虽然户口已经不在农村,但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承包地使用证明后,可以将户口回迁。
4、土地被征收,户口已经迁出者土地被征收后,如果还想居住在农村,是可以从村集体购买宅基地建房的。但需要得到村集体的落户允许,并且去户籍管理处申请通过。
5、大学生可申请户口回迁考入高校后,异地大学生户口会迁至大学所在城市。如果需要户口回迁,那最后一个学年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并且也需要提供个人的毕业证明。
6、军人在军队期间,户口是不会挪动的。退伍后,户口迁出的可以申请回迁,但必须提供无业证明。
7、原户籍所在地在农村,已到退休年龄的如果是已退休或者是提前下岗的,现在在农村有房的,为了能够继续保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申请将户口回迁,但需要提供相关情况说明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05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