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到底是处于哪个朝代的?
魏晋南北朝时期到底是处于哪个朝代的?
魏(220~265) 三国之一。曹操的儿子曹丕所建,曹操被尊称为魏太祖。
晋分为东晋和西晋:
西晋(265年—316年),于265年由晋武帝司马炎取代曹魏政权而建立。
东晋(316年-420年),是西晋皇室后裔在南方建立起来的小朝廷.
南朝:(公元420年—公元589年)是东晋之后建立于南方的四个朝代的总称。自公元420年东晋王朝灭亡之后,在南方先后出现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
北朝:(公元386年—公元581年),是历史上与南朝同时代的北方王朝的总称,其中包括了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数个王朝。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朝代更替顺序?
南北时期北朝君主大多是汉化的非汉民族,早起的非汉民族首领大多保留着本民族原始野蛮的习俗,因而往往实施比较残忍的民族政策,并且横征暴敛,导致人民流离失所,也导致朝代更替频繁,典型的有后汉刘渊,后赵石勒、石虎,夏国赫连勃勃,但后期随着这些民族封建化程度加深,开始改变这些做法,出现了一些开明的君主,比如前秦苻坚,北魏的拓跋硅、拓跋焘、拓跋宏,高洋和宇文泰,北周武帝等等,这些君主往往是由于重大政策失误及所部分裂反叛导致朝代更替,比如苻坚是由于淝水之战失利,北魏是由于尔朱荣之乱,北周是杨坚。
南朝的汉族君主基本是一个比一个腐朽,心理变态,残忍嗜杀,其残忍程度往往超过了北朝君主,而招致人民反抗,导致灭亡,典型的是东晋末年孙恩、卢循起义导致刘裕大权在握,刘宋末年刘义隆荒淫无道导致萧鸾夺权,陈朝末年陈后主荒淫无道导致被隋吞并,等等。
总之北朝往往是由于残暴,南朝往往是由于腐朽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
尽管律学于秦汉时期诞生,但对律学研究予以明确记述并使用“律学”来指称法律注释及其相关的理论研究,却是魏晋以后的事。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制的一个重要的过渡性演变时期,秦汉早期的封建法制经由它完成了向成熟完备的隋唐封建法制的转变。在长达近四个世纪的历史进程中,由于封建集权统治的相对削弱及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规模内迁,整个社会的结构(包括文化结构)在剧烈的变动中得到了新的整合。因应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律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其独立性明显增强并呈现较前代更为昌盛与活跃的形态。主要表现在:
〈1〉儒家思想在律学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律学研究儒家化基本完成。可以说,律学的诞生过程,是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封建正统法学世界观的形成过程,也是律学研究儒家化趋势日益发展的过程。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在国家立法、司法活动中,在社会的律学研究中的影响,不仅较秦汉更加广泛、深入,而且出现了系统化、制度化的倾向,为隋唐及后世律典的“一准乎礼”奠定了基础。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这一时期“十恶”、“八议”等的出现以及围绕“十恶”、“八议”的入律,律学家们从经义学理的角度对其进行的深入研究和阐述。
〈2〉律博士的设置和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的形成。
公元227年,卫觊上奏魏明帝:“九章之律,自古所传,断定刑罪,其意微妙。百里长吏,皆宜知律。刑法者,国家之所贵重,而私议之所轻贱。狱吏者,百姓之所悬命,而选用者之所卑下。王政之弊,未必不由此也。请置律博士,转相教授。”魏明帝采纳了卫觊的建言,于是曹魏在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9年)颁布《新律》的同时,在廷尉之下,置律博士一人,位第六品中中,负责对地方行政官吏和狱吏教授国家的法律、法令。此后西晋及南北朝时期的政权也大都设有律博士或类似职位。魏晋南北朝的律(学)博士,是在司法机构廷尉或大理寺之下的属官。这样,法学教育附属于司法行政之下,律博士们既研究、教授法律,也参与立法与执法活动。又据史书载,后秦姚兴当政时期(394-416)于长安设立律学,“召郡县散吏以授之。其通明者还之郡县,论决刑狱。” 这是中国历史上官方设立的第一个独立的法律教育机构。律博士和独立专门的法律教育机构的设置,使律学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偶然自发的状态和单纯的学者热情而具有了相应的制度保障,对促进这一时期律学的发展与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名家辈出与律学地位的提高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名家层出不穷,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职业阶层。其中较为突出的有曹魏时期的刘劭、卫觊,西晋时期的杜预、刘颂、张斐,南北朝时期的封氏家族等。律学家们或直接参与当朝立法,或对成文法典的条 *** 出权威性的注解——这些注疏经由官方认可甚至可以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法律文件,从而使律学在社会上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律学研究在国家法制建构中的作用也日益彰显。例如律学家杜预曾直接参与《晋律》20篇的制定工作,而由封述(出身渤海律学世家封氏家族)主持完成的《北齐律》则取得了这一时期立法的最高成就。又据《晋书-刑法志》载,太和初年,魏明帝下诏要求各级司法官吏在审判活动中“但用郑氏[注:指郑玄]章句[以经释律著作],不得杂用余家”,这一规定使私人对法律的注释在历史上首次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司法文件。当然,这一时期最为著名的律疏注释成果当属张斐、杜预两位律学家对《晋律》所作的注本和律解。他们的晋律注经晋武帝诏颁天下,具有了与法典律文条目相同的法律效力,以致后世径称《晋律》为“张、杜律”。
〈4〉方法论的进步和律学研究的深入与繁荣
魏晋南北朝时期尤其晋代以后,由于玄学宇宙观和“辨名析理”方法论的影响,律学研究在方法论上有了进步。律学家们一般不再单纯使用儒家经义来解释法律条文和法律名词,而是更多地使用抽象的逻辑思维及归纳、演绎的推理方法,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逻辑化、抽象化、系统化的趋势愈加明显。
在方法论进步、法制发展、文化昌明的基础上,这一时期的律学在研究上愈加深入繁荣,其成果集中表现于两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立法改革与创新之中。其一是魏晋律的制定和刑名法例篇的定型;其二是以“法令明审,科条简要”著称于世的并为隋唐律典十二篇目、五百条文的结构体系提供了直接历史渊源的《北齐律》的制定。
魏晋南北朝时期律学的独立与勃兴,除了上述四点表征,还表现为刑法原则的确立与完善、法律解释的精确与明晰等等,笔者限于篇幅,此不赘言。虽然这一时期的律学研究有着浓厚的承启性色彩,然而毋庸置疑,其在整个律学发展史上的地位是重要而关键的,而其在基础理论研究和革新法制方面的独特的开创性的贡献在中国古代律学史、法制史中无疑将永放光芒。
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歌
在北朝民歌中,描写游牧生活的,以《敕勒歌》为代表作: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反映游子飘零的,如《陇头歌》:
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朝发欣域,暮宿陇头。寒不能语,舌卷入喉。陇头流水,鸣声幽咽。遥望秦川,心肝断绝。
男子负心,另有所欢,封建社会恋爱不自由而造成的爱情悲剧的:
郎为旁人取,负攸非一事。缡门不安横,无复相关意。(《子夜歌》)
我与欢相怜,约誓底言者?常叹负情人,郎今果成诈。(《懊侬歌》)
南朝时代,商业发达,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许多城市都相当繁荣,商人阶层生活更加富裕,这就 *** 了他们对于爱情的浪漫的追逐,而他们中有些是来往客商,经常离别远行,因而江边送别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歌词就是这种现实的反映。如:
布帆百余幅,环环在江津。执手双泪落,何时见欢还?(《石城乐》)
闻欢下扬州,相遇楚山头。探手抱腰看,江水断不流!(《奠愁乐》)
有描写因失恋而产生的悲愁和痛苦的,这类诗歌往往通过女子之口说出她们的焦的甚至绝望的情绪。如《子夜歌》:夜长不得眠,明月何灼灼。想闻散唤声,虚应空中诺。
南朝民歌也善于利用景物传达出深婉的情思,如“渊冰厚三尺,素雪覆千里。我心如松柏,君情复何似?”(《子夜四时歌·冬歌》)
北朝民歌简单质朴的语言造就了凌厉的气势。如“健儿须快马,快马须健儿。 跋黄尘下,然后别雌雄”(《折杨柳歌辞》)
刘备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吗
- 不是,刘备是三国时期的蜀国皇帝。
刘备(161年-223年6月10日),字玄德,东汉末年幽州涿郡涿县(今河北省涿州市)人,西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三国时期蜀汉开国皇帝、政治家,史家又称他为先主。
刘备少年时拜卢植为师,而后参与镇压黄巾起义。先后率军救援北海相孔融、徐州牧陶谦等。陶谦病亡后,将徐州让与刘备。
刘备早年颠沛流离,备尝艰辛,投靠过多个诸侯。赤壁之战时,与孙权联盟击败曹操,趁势夺取荆州。而后进取益州。于章武元年(221年)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或蜀汉。《三国志》评刘备的机权干略不及曹操,但其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百折不挠,终成帝业。刘备也称自己做事“每与操反,事乃成尔”。
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年代的更替表?
南朝 宋(420—479)
齐(479—502)
梁(502—552)
陈(557—589)
(南朝是前后顺次承替。)
北朝 北魏(386—534)(北魏建国于386年正月,初称代国,至同年四月始改国号为魏,439年灭北凉,统一北方。)
东魏(534—550)(永熙三年北魏孝武帝西奔,北魏宰相高欢另立新主,导致北魏分裂为东西两魏。)
北齐(550—577)
西魏(535—556)
北周(557—581)(557年周趁齐淮南战役失利之机伐齐,两年内灭齐,再次统一北方。)
隋在北周基础上建国于581年,589年灭陈,完成统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名族融合
1、鲜卑等少数民族的逐渐消失,他们和汉族相互融合成为了一家人。
2、北魏孝文帝的改革、让鲜卑族人讲汉语、穿汉服、改汉姓、设立汉法等(这儿分分开就不止三个的)
3、精神生活,少数民族对音乐、民歌的影响尤为明显。隋唐时期的燕乐和西凉乐,绝大部分源自北朝的胡汉混合乐。(如果说《敕勒歌》是胡歌汉译,是游牧生活的写照的话,《木兰辞》中的花木兰却是只有民族融合才能产生的中原妇女的形象。)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样风格
文官:一品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品㶉鶒,,八品鹌鹑,九品练雀;
武官:一品麒麟,二品狮,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概述
一、从建安风骨到正始之音
建安时代,“三曹 ”“七子”并世而出,为中国诗歌打开一个新的局面,并确立了“建安风骨”这一诗歌美学的典范。曹操古直悲凉,曹丕便娟婉约,曹植风采气骨兼备。曹氏父子的创作,完成了乐府民歌向文人乐府诗乃至徒诗的转变,为五言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以曹氏父子为中心,王桀、刘桢等“建安七子”竞逞才藻,各造新诗,都有鲜明的文学个性。
正始时期司马氏专权,政治险恶,作家陷入极度苦闷之中。阮籍的《咏怀》 诗,用比兴的手法,隐晦曲折地抒发感慨、批判现实,形成了与建安文学不同的风貌。嵇康则继承了从《诗经》到曹操的四言诗创作经验,用四言诗表现其高蹈独立的情怀,语言率直,能体现“清峻”的风格。
二、两晋诗坛
两晋诗坛上承建安、正始,下启南朝,呈现出一种过渡的状态。两晋与东晋又各有特点,西晋诗坛以陆机、潘岳为代表,所谓太康诗风就是指以陆、潘为代表的西晋诗风,讲究形式,描写繁复,辞采华丽,诗风繁缛,艺术性强。左思的《咏史》诗,主要是写寒士之不平及对士族的蔑视与抗争:(1)其中有的表达对门阀制度的不满及对豪右的蔑视,有的肯定寒士自身的价值,有的慨叹寒士生活的困顿。(2)慨叹历史人物,借以抒发自己内心的悲愤。(3)表现自己的胸怀、志向、气概。
东晋诗坛被玄风笼罩,以王羲之、孙卓、许询为代表的玄言诗人,作品缺少诗意,“理过其辞,淡乎寡味”,虽在当时被视为正宗,却无生命力。玄言诗兴盛于东晋,一方面是魏晋玄学及清淡之风兴盛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与东晋政局及由此而形成的士人心态有关。其特点一是皆平典似道德沦,建安风力尽矣;二是在写山水游乐的同时,抒发佛理。
东晋末年的伟大诗人陶渊明,开创了描写田园生活的风气,成为魏晋古朴诗风的集大成者。东晋建立后数十年间,诗坛几乎被玄言诗占据着。从建安、正始、太康以来诗歌艺术正常发展的脉络中断了,玄言成分的过度膨胀,使诗歌偏离了艺术,变成老庄思想的枯燥注疏。陶渊明的出现,诗歌才重新焕发艺术的生机,并且增添了许多新的因素。陶诗沿袭魏晋诗歌的古朴作风而进入更纯熟的境界,像一座里程碑标志着古朴的诗歌所能达到的高度。陶渊明又是一位创作的先锋。他成功的将“自然”提升为一种美的至境;将玄言诗注疏老庄所表达的玄理,改为日常生活中的哲理;使诗歌与日常生活相结合,并开创了田园诗这种新的题材。他的清高耿介、洒脱恬淡、质朴真率、淳厚善良,他对人生所作的哲学思考,连同他的作品一起,为后世的士大夫筑了一个巢,一个精神的家园。
三国属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吗
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