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主要职能有哪些
商业银行主要包括五项基本职能:
1、调节经济
调节经济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2、信用创造
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
因此,商业银行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并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账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派生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3、信用中介
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
4、支付中介
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5、金融服务
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进一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把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己成为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能。
扩展资料
一、中国的商业银行主要种类
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具体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
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具体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另外,截止2019年,还有13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302家农村商业银行,而且,还有多家正在筹建,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均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
二、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模式:
1、英国模式
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2、德国模式
德国模式商业银行的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
3、分业经营模式
中国实行的是就是分业经营模式。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