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特点
工作对象的特殊性和多变性、学生成长的导向性和示范性。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教师为教育实践与服务社会而学,为提升和发展自我而学。教师职业作为一个专业,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
因此,教师教书育人的过程,不仅是学生发展的过程,也是教师不断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的过程,教师的这种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是在不断学习中主动实现的,教师要向实践学习,要向同行学习,要向学生学习,要向书本学习。
并在自我反思中用教育教学理论将教育教学经验进行整合、提炼,使之升华为具有一般价值和指导意义的东西,并在新一轮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加以运用,以解决新的教育教学问题,再在新的实践中学习……这是一个螺旋上升、递进发展的过程,正是这一过程,使教师获得了教育新生。
教师“知”与“行”的统一离不开“学”。对于刚从师范院校毕业或工作时间较短的年轻教师,从事教学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并不欠缺,但这些知识要在教学实践中被激活而成为有效服务教学的活知识,还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学”与“教”的相互转化过程,这里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教师的“学”向教师的“教”的转化,第二是教师的“教”向学生的“学”的转化。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