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应该办哪些手续?
离职应手续办理方法:
1、首先要为自己的离职找好一个理由或者借口,现在一般离职基本都是因为找到更好的工作了,所以必须找个好的借口来说服上司,一般提出离职最好是和上司好好的沟通一下,单独找他/她谈谈,感谢他/她给的帮助,尽量多说些好话。
2、说服上司后,上司同意离职,那么下一步就是找人事的拿离职申请表来填写,一般正常离职是要一个月的(试用期离职一周时间左右),若是想早点离职那么在和上司谈好之后应该尽快去填写离职申请表,填写之后,离职时间就开始计算了。
3、关于自己的资料,电脑上面自己的私人资料,全部都删除,以免隐私泄露,但是涉及到公司的资料,工作资料,一定要保存好,不能删除或者乱修改,不然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4、每天上班都要像平时正常工作一样,准时上下班,需要加班也需要根据安排来加班,最后一天上班,再次去询问人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部门的人签字之类的,每个公司可能都不同,对于一些小的公司可能就没有这些,按照实际情况来办理,记得还要让人事帮忙开一个离职证明,有的公司办理入职手续是需要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的。
5、最后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去财务和人事那里查对考勤记录,看是否有借款或扣款,已经工资具体的怎么结算,和最后的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何时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清晰明确的规定,如下所示: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