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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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少年学习法律常识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案:解析: 第一,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需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办事的需要。依法办事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们在法制社会里生活的必然要求。
第三,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在法制社会里生存与发展。
第四,学习法律知识,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只有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律素质,将来才能贯彻实施这一治国方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2.关于法律安全知识
一、律师的权限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按规定查阅案情材料,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时,可以同在押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些都是一般公众不可能做到的,对于处理人可能面临的难题,维护合法权益,往往具有决定意义。
二、如何聘请律师: 1. 当事人应首选通过一定的方式确认律师机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2. 了解该机构的业务侧重,以权衡是否与自己所委托的案件相适应。
3. 与律师业务交往时,最好分阶段进行。 4. 如当事人决定聘请某律师做代理人,双方需签订“律师委托书”。
“委托书”应包括:事由、制空权范围、代理人工作内容、有效期限、费用及给付方式、当事人义务、双方沟通等基本内容,以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如发现代理人没有履行“委托书”所约定的条款,甚至发生严重违反律师工作准则与职业道德的情形,当事人应及时予以指正,乃至向有关部门投诉。
5. 请律师做代理人,最好不要掺杂朋友情分,因为当事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友情关系。 三、公证的功能和业务范围 公证的主要功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 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
公证的主要业务有: 1. 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经济方面的公证,证明各类经济合同;民事方面的公证,证明继承、遗嘱、赠与委托;涉外方面的公证,证明出生、学历、经历等。 2.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如办理财产清点、证件保全、提存、现场监督、解答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等等。
如申请人购房,公证处可代为审查卖主的资格,使购买的房产有合法的保障;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公证的债权文书,不经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法律服能及时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避免发生有理无据的争执。 四、如何办理公证: 1. 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申请明);需要公证的文书原件(合同、协议、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赠与产权证明、房屋产权等);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2. 公证处根据收到的材料决定是否办理。 3. 审查,即公证处在公证期限内,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4. 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如在公证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使公证无法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公证处可终止公证。
如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实,公证处将拒绝公证。 五、涉外公证须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公证事项也不断增多。
在公证的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文书使用地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即为涉外公证。其公证文书主要是发往境外使用,具有特殊的境外法律效力。
与国内公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 公证的当事人不同。多数是外籍人士或准备出国留学、工作、安居、探亲的我国公民以及与外国企业、社团组织或司法行政机构等有公务往来的法人单位。
2. 办理公证的程序不同。考虑到涉外公证的重要性及认证的方便,大多数省、市都指定专门的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为使公证文书能在境外发生法律效力,要根据使用国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公证书一般附外文译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境外提出书面申请。 3. 公证书的境外法律效力仅限于发往国,而不是世界通用。
4. 涉外公证在适用法律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要受使用国法律的约束。 采编: 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管理中心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
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平安教育为主线,利用活动增强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最大的教育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让学生在亲自体验中感悟人生,从而逐渐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社会化过程。
我校在“乐学 尚美 求真 拓新”校训的指引下积极探索了新时期的学校法制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参与中主动发展,在活动中创设育人环境,实现了法制安全教育的创新。 活动初期,我校提出了“我自护、我平安”的口号,分筹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由“成都市锦江区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启动仪式”、“搜寻预防校园侵害自护金点子”、“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平安校园训练营”、“平安校园论坛”、“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总结表彰”等七大系列活动组成。
和辖区交警“共建警民平安学校”,使法制安全教育进入课堂;以“校园小卫士”和“校园110”为载体,不断实施宣传、训练和实践,逐步增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责任意识,继续营造全社会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争创“平安校园”五个一的活动 1、搜寻一个自护金点子,号召每。
3.【法律知识伴我成长的作文】
继母因此而被判刑.看完节目后,我和爸爸展开了讨论:\x0d“爸爸,她打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吗?”\x0d“是的,孩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x0d“因为她是没有学习法律,不懂法,以为打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家的事,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做违法的事.”\x0d“看来不学法是不行的.”\x0d“是啊,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你想不想学啊?”\x0d“想啊,就怕看不懂.”\x0d“那没关系,看不懂可以问我啊.”\x0d说着,爸爸起身到书房拿来了厚厚的一本书,我一看是《法律基础知识》,爸爸翻开书,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x0d“哟,还有为我们立的法律啊.”\x0d“当然有了,《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x0d“那我得好好看看.”\x0d“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根本啊.”\x0d“我还是不明白.”\x0d“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都要遵守‘规矩’,这个社会才秩序井然.”\x0d“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是吗?”\x0d“是的,法律还赋予了我们许多的权力和义务呢.”\x0d“那这本书就借给我了,我要好好的学,争取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孩子.”\x0d爸爸笑了,我把书拿回我的房间,慢慢读了起来.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就不会发生那个女孩的惨剧了,就没有了违法和犯罪,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美好啊!但愿我的这个愿望会很快实现。
4.关于法律的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本教材。
全书共分为绪论、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章节。突出了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每章一练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基础知识。
书中配有知识库和小锦囊等,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的特点。 本书不仅适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课教学使用,也可以作为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参考书。
5.求法律知识演讲稿
在座的同志们: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 *** 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6.关于法制的知识
青少年法律常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7.法律小知识
1.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09-04】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11-07】
*** 品和 *** 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05-10-31】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2005-08-30】
*** 品和 *** 管理条例【2005-08-03】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04-30】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答案:解析: 第一,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律己的需要。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就能够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使自己健康地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办事的需要。依法办事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们在法制社会里生活的必然要求。
第三,学习法律常识,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青少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逐渐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才能在法制社会里生存与发展。
第四,学习法律知识,是承担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历史重任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只有从小学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法律素质,将来才能贯彻实施这一治国方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为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贡献。
2.关于法律安全知识
一、律师的权限 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有权按规定查阅案情材料,有权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时,可以同在押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些都是一般公众不可能做到的,对于处理人可能面临的难题,维护合法权益,往往具有决定意义。
二、如何聘请律师: 1. 当事人应首选通过一定的方式确认律师机构的合法性及真实性。 2. 了解该机构的业务侧重,以权衡是否与自己所委托的案件相适应。
3. 与律师业务交往时,最好分阶段进行。 4. 如当事人决定聘请某律师做代理人,双方需签订“律师委托书”。
“委托书”应包括:事由、制空权范围、代理人工作内容、有效期限、费用及给付方式、当事人义务、双方沟通等基本内容,以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如发现代理人没有履行“委托书”所约定的条款,甚至发生严重违反律师工作准则与职业道德的情形,当事人应及时予以指正,乃至向有关部门投诉。
5. 请律师做代理人,最好不要掺杂朋友情分,因为当事人与代理人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友情关系。 三、公证的功能和业务范围 公证的主要功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障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 法权益,促进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
公证的主要业务有: 1. 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经济方面的公证,证明各类经济合同;民事方面的公证,证明继承、遗嘱、赠与委托;涉外方面的公证,证明出生、学历、经历等。 2. 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如办理财产清点、证件保全、提存、现场监督、解答法律咨询、起草法律文书等等。
如申请人购房,公证处可代为审查卖主的资格,使购买的房产有合法的保障;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依据公证的债权文书,不经诉讼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外,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法律服能及时提供可靠的法律帮助,避免发生有理无据的争执。 四、如何办理公证: 1. 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等),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申请明);需要公证的文书原件(合同、协议、遗嘱、毕业证等);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赠与产权证明、房屋产权等);与公证有关的其他材料。
2. 公证处根据收到的材料决定是否办理。 3. 审查,即公证处在公证期限内,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4. 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如在公证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使公证无法继续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公证处可终止公证。
如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实,公证处将拒绝公证。 五、涉外公证须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公证事项也不断增多。
在公证的当事人、证明对象或公证文书使用地等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以上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即为涉外公证。其公证文书主要是发往境外使用,具有特殊的境外法律效力。
与国内公证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 公证的当事人不同。多数是外籍人士或准备出国留学、工作、安居、探亲的我国公民以及与外国企业、社团组织或司法行政机构等有公务往来的法人单位。
2. 办理公证的程序不同。考虑到涉外公证的重要性及认证的方便,大多数省、市都指定专门的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为使公证文书能在境外发生法律效力,要根据使用国要求办理必要的认证手续;公证书一般附外文译本;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境外提出书面申请。 3. 公证书的境外法律效力仅限于发往国,而不是世界通用。
4. 涉外公证在适用法律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又要受使用国法律的约束。 采编: 中国质量信誉咨询系统管理中心 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主渠道、主课堂、主阵地。
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以平安教育为主线,利用活动增强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最大的教育是学生的自我教育,让学生在亲自体验中感悟人生,从而逐渐完成从他律到自律的社会化过程。
我校在“乐学 尚美 求真 拓新”校训的指引下积极探索了新时期的学校法制安全教育,让学生在参与中主动发展,在活动中创设育人环境,实现了法制安全教育的创新。 活动初期,我校提出了“我自护、我平安”的口号,分筹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由“成都市锦江区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启动仪式”、“搜寻预防校园侵害自护金点子”、“平安校园征文活动”、“平安校园知识竞赛”、“平安校园训练营”、“平安校园论坛”、“少年儿童平安行动总结表彰”等七大系列活动组成。
和辖区交警“共建警民平安学校”,使法制安全教育进入课堂;以“校园小卫士”和“校园110”为载体,不断实施宣传、训练和实践,逐步增强少年儿童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责任意识,继续营造全社会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争创“平安校园”五个一的活动 1、搜寻一个自护金点子,号召每。
3.【法律知识伴我成长的作文】
继母因此而被判刑.看完节目后,我和爸爸展开了讨论:\x0d“爸爸,她打自己的孩子也是犯法吗?”\x0d“是的,孩子也是受法律保护的.”\x0d“因为她是没有学习法律,不懂法,以为打自己的孩子是自己家的事,不知道自己一直在做违法的事.”\x0d“看来不学法是不行的.”\x0d“是啊,不学法就很容易触犯法律,你想不想学啊?”\x0d“想啊,就怕看不懂.”\x0d“那没关系,看不懂可以问我啊.”\x0d说着,爸爸起身到书房拿来了厚厚的一本书,我一看是《法律基础知识》,爸爸翻开书,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x0d“哟,还有为我们立的法律啊.”\x0d“当然有了,《未成年保护法》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x0d“那我得好好看看.”\x0d“因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根本啊.”\x0d“我还是不明白.”\x0d“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人人都要遵守‘规矩’,这个社会才秩序井然.”\x0d“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是吗?”\x0d“是的,法律还赋予了我们许多的权力和义务呢.”\x0d“那这本书就借给我了,我要好好的学,争取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孩子.”\x0d爸爸笑了,我把书拿回我的房间,慢慢读了起来.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就不会发生那个女孩的惨剧了,就没有了违法和犯罪,那我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美好啊!但愿我的这个愿望会很快实现。
4.关于法律的知识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试行)》中的《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本教材。
全书共分为绪论、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和劳动法等章节。突出了能力培养的教学目的,每章一练能够帮助学生巩固基础知识。
书中配有知识库和小锦囊等,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的特点。 本书不仅适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德育课教学使用,也可以作为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关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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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的同志们: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对于香港这个有名的法制社会,大家都不会陌生。可是大家知道吗?香港的法律是多么的井井有条。无论是在生活中,学习中,还是在工作中,人们都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香港的经济处于领先地位。人们的文化素质也很高。可见,法律是多么的重要!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这样才能 *** 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否则,就会成为法盲,就会自觉的或不自觉的做出损害国家,社会和人民利益的事情。使自己陷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6.关于法制的知识
青少年法律常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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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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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法一般限于宪法、法律。法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法律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06-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09-04】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11-07】
*** 品和 *** 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05-10-31】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2005-08-30】
*** 品和 *** 管理条例【2005-08-03】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04-30】
文化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2002-11-1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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