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代理合同双方的主体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而劳动合同双方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2、合同内容不同。代理合同的内容一般是具体的授权事项,而劳动合同是与劳动有关的事项,包括工作内容和福利保障;
3、合同性质不同。代理合同属于以完成委托为内容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以连续工作状态或以完成一项任务为内容裤咐;
4、报酬不同。代理合同的服务费一般是一次性获得的,而劳动合同的报酬则是以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形式给予的。
一、有效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资格合法;
2、合同内容合法;
3、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4、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种情形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区别有代理合同是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合同,是代理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企业掘携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成立,必须经过缔约人各方就合同内容充分协商,是劳动合同所必不可少的事实因素。合同胡散纯只有具备成立要件时,才能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客观存在,否则,劳动合同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