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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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拓展资料: 1、消费税相关法律 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普遍,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制定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参考链接:消费税_百度百科。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从价计征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如何计算的例题例题甲卷烟厂生产X牌香烟,2010年8月发生
1、增值税进项税=1.7万 2、乙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10+4)÷(1-30%)*30%=6万 烟丝税率为30% 甲烟厂委托加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17%=0.68万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税款。
所以销售烟丝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其已纳消费税3万可以抵扣。销售烟丝 增值税销项税额=18*17%=3.06 万4、销售X牌卷烟100箱,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5*17%=25.5万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5、当期应纳消费税=69-3=66万 当期应纳增值税=25.5+3.06-0.68-1.7=26.18万。
消费税的计算2、某日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发生如
1.进口原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领用60%,可以抵扣金额36*60%=21.60万元;2.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该成套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30%=14.4万元;3.化妆品赠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因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此部分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4*(1+5%)/(1-30%)*30%=0.63万元;4.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200/1.17*30%=51.28万元;5.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4.4+0.63+51.28-21.60=44.71万元。
假设消费税率为5%怎么算消费税的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征收,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具体税率计算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适用2、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汽油、柴油适用;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单位税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适用;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例税率若应税消费品含增值税,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向商场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另开出普通发票收取运费117元;向某单位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列明金额4.68万元.(假设适用税率为5%)应纳消费税:[300000+(46800+117)/(1+17%)]*5%=102030元。
一、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拓展资料: 1、消费税相关法律 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它在各国开征亦较为普遍,具有特定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同年12月25日制定了《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两个法律规范性文件,对我国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消费税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参考链接:消费税_百度百科。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怎么计算的?从价计征某汽车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消费税是如何计算的例题例题甲卷烟厂生产X牌香烟,2010年8月发生
1、增值税进项税=1.7万 2、乙烟厂代扣代缴消费税=(10+4)÷(1-30%)*30%=6万 烟丝税率为30% 甲烟厂委托加工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17%=0.68万3、委托加工的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扣除已纳税款。
所以销售烟丝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其已纳消费税3万可以抵扣。销售烟丝 增值税销项税额=18*17%=3.06 万4、销售X牌卷烟100箱,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5*17%=25.5万 消费税=100*150*0.0001+100*1.5*45%=69万元5、当期应纳消费税=69-3=66万 当期应纳增值税=25.5+3.06-0.68-1.7=26.18万。
消费税的计算2、某日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发生如
1.进口原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领用60%,可以抵扣金额36*60%=21.60万元;2.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从高适用税率,因此,该成套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48*30%=14.4万元;3.化妆品赠送视同销售征收消费税,因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按组成计税价格征收,此部分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4*(1+5%)/(1-30%)*30%=0.63万元;4.销售其他化妆品应纳消费税为200/1.17*30%=51.28万元;5.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14.4+0.63+51.28-21.60=44.71万元。
假设消费税率为5%怎么算消费税的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实行单一征收,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具体税率计算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大多数应税消费品适用2、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汽油、柴油适用;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单位税额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白酒,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卷烟适用;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数量*比例税率若应税消费品含增值税,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向商场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另开出普通发票收取运费117元;向某单位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列明金额4.68万元.(假设适用税率为5%)应纳消费税:[300000+(46800+117)/(1+17%)]*5%=102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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