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范围有哪些,是不是都可以进行公证
公证处公证范围有哪些,是不是都可以进行公证
《公证法》中明确了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范围以及不予办理公证的九种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宣告、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十二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处都可以公证什么
私人财产。一般多指容易引起纠纷的!
见:《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宣告、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公证处除了租赁公证还有哪些公证?
你问:
公证处除了租赁公证还有哪些公证?
我答:
公证处除了租赁公证还有放弃继承公证、亲属(主要是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赠予公证、遗嘱公证等等等等。
太多了。
哪些公证处可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
在你当地只有司法局下属有公证处。
公证处可以公证哪些专案 ?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宣告、招标、投标、拍卖、
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档案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公证处公证房子有哪些手续
毫无意义,法的定义是不动产的归属以变更之日生效,好比车子,行驶证上写的是别人的名字,你去公证处公证也没用,因为公证不能与法相牴触,只有行驶证上的名字才享有该机动车的归属权,不动产也是一模一样的
驾照的公证与认证是都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吗
公证当然是公证处开了,开完之后再去盖个章进行认证。现在公证在网上就能办,除了公证费也没有其他的费用,最快1个工作日就能取证。
香港律师公证范围有哪些
香港律师公证范围如下:
个人档案: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证明,学历证明,宣告书,房屋委托书,寄养委托书,离婚证明,单身证明,死亡证明,资格证书等。
公司档案:注册证书,章程,资信证明,存续证明,股东董事名册,董事会决议,董事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委托书,协议书,产品证书等。
是不是有了出生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
还要户口册,身份证,最好有用的都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