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总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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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总目标是什么如下:
1、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发展个性,培养合作精神,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
2、认识中华文化的丰厚博大,吸收民族文化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样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提高文化品位。
3、培植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增强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养成良好的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人文性与工具性的统一,有一定的审美性与实用性。
语文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一门教学科目,其教学的内容是语言文化,其运行的形式也是语言文化。语文的能力是学习其他学科和科学的基础,也是一门重要的人文社会学科,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具有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特点。
语文是听、说、读、写、译的语言文字等的能力和语言知识及文化知识的统称。一是听、说、读、写、译的语言文字的能力,也就是运用书面语和口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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