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怎么年审
一、 颁发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一寸正面免冠平光红底彩色近照二张,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与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定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管中心办证(工本费40元,岗前培训费100元)。
二、变更换发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原服务单位转出证明,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旅游局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跨地区40元)(区域内2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三、 遗失补发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或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刊登遗失启事的省级报纸或湖南省旅游局信息中心开具的遗失公告交费发票。
2、自证件遗失作废声明登载之日起的1个月后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四、更换损坏导游证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五、导游证升级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导游等级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二份。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证办理审批处(行管处204室)审批签字,到交费处交纳工本费40元。
4、凭以上资料和交费发票到省导管中心领取新导游证。
六、导游证停职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停职申请书。
七、导游员转至省外
1、提供资料: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导游证原件,经原服务单位签字盖章的转出证明。
2、携带以上资料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管中心办理调出。
八、导游员外省转入
1、携带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省导游培训中心培训。
2、携带省局导游培训中心开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原发证省旅游局开具的转出证明原件,导游资格证、身份证原件,现服务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所属旅行社(导服公司)签字盖章的《申请导游证登记表》原件三份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初审签字。
3、携带以上资料到发证机关(省旅游局行管处204室)审核签字。
4、携带以上资料到省导游服务管理中心注册登记。
九、导游员年审刷卡
1、报名。专职、兼职导游分别由所在的旅行社、导服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2、培训。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年审培训时间为元月份),并由旅游局在其年审培训卡上签字盖章。
3、考核。通过游客反映、旅行社鉴定,执法检查记录等,对导游执业情况进行考核。
4、每年年审刷卡日期为3月1日—15日,逾期不予受理。
5、对导游人员作出通过年审或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6、每年四月份市旅游局通过本局网站将当年导游年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十、其它注意事项
1、签字日期超过一个月的不予受理。
2、省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三、四办理。市局每年的4月至10月为导游证办理时间(包括转社、停职)其中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办证时间,工作日均受理,其余时间为每周一、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