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不同
1、初勘性质:在已有资料和进行地质测绘与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址进行勘探和测试。
2、详勘性质:经过选址勘察和初步勘察之后,已基本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详细的调查任务是根据具体的建筑地基或具体的地质问题,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依据。
二、主要任务不同
1、初勘主要任务:在于查明建筑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分布范围、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避免不良地质现象发生地段,为建筑物总平面布置提供依据。
2、详勘主要任务:主要以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为主,必要时,可补充部分物探、工程地质测绘或勘察工作。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的主干轴线或建筑物的外围和中点布置详细的勘察点。
扩展资料:
详勘勘探孔的深度以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当地基宽度不大于5m时,在计算地基沉降深度时不存在软弱下卧层,对于根据地基承载力、洞口深度计算的地基,条形基础一般可取3.0b,单独柱基为1.5b(b为基础宽度),但不小于5m(不包括两层以下的民用建筑)。
为了对地基进行变形验算,一些勘探孔(控制探井)必须达到地基沉降计算深度(应考虑相邻地基的影响)。勘探线应垂直于地貌单元界线、地质构造线和地层界线布置。勘探点应布置在这些边界上,并在最易变化的地段加密。在地势平坦的地区,勘探点可以按网格进行布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步勘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详细勘察
1、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
2、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
初步勘查是在场(厂)址经批准后进行。其目的是全面查明选定场(厂)址的工程地质条件,对场地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和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定量评价,并为确定建筑工程的形式、规模、主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足够的工程地质数据资料。其主要任务是:
a.初步查明场(厂)址地层岩性、构造、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水文地质条件及冻结层深度;
b.查明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对场地稳定性的影响程度及其发展趋势;
c.对设计地震裂度为七级及其以上的建筑物,应判定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d.对水工建筑物场地区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
3、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详勘即指详细勘察。经过选址勘察和初步勘察之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已基本查明,
详细勘查目的是补充初勘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使每个建筑物下的地基条件完全明确,以便为地基基础设计、地基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设计数据和资料,即对具体建筑物地基或具体地质问题进行钻探,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对于单项工程或现有项目扩建工程,勘察工作一开始便应按详勘阶段进行)。
其主要任务是:
a.查明场地内的地层结构、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并对地基的稳定性、压缩性及容许承载力作出
评价;
b.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条件和侵蚀性,必要时还需查明地层的渗透性、水位变化幅度及其规律;
c.提供不良地质现象的整、防治工程所需资料和数据;
d.判定和查明地基岩土和地下水在建筑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产生的变化和影响及其防治所需的资料;
e.对水工建筑区附近的天然建筑材料进行详查。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详细勘察的成果应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所以它应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详见工作见《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
4、施工勘察: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