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银行开户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主观: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二)非法人企业,应出具 企业营业执照 正本。(三)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四)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五)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六)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七)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八)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九) 个体工商户 ,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十)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十一)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十二)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本条中的存款人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还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 税务登记证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