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自己是否得了精神病?
"精神病"的判断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思维与行为模式的异常。如思维过于封闭或偏执,情感表达过度放大或减退,行为举止过于怪异或无法自制等,这些都可能是精神疾病的表现。正常人的思维、情感与行为应在一定范围内保持平衡和正常。
2. 生活功能受损。如由于心理问题难以正常工作、学习或社交,日常生活不能自理等,这也是精神疾病的标志。正常人应能够基本自理生活并保持一定的社会功能。
3. 患有临床确诊的心理疾病。如被临床诊断出抑郁症、焦虑症、思觉失调等精神疾病,这本身就是判断精神病的依据。医生的专业判断是判断精神疾病最为直接的依据。
4. 排除器质性疾病。一些神经系统疾病也会引起精神症状,这需要通过检查排除。如果精神症状是由于其他医学疾病引起,不属于精神疾病范畴。
要证明自己正常并无大的精神疾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 思维清晰,对周围环境及自身有适当的判断力。能区分虚实,理解常识,思维逻辑性强。
2. 情感表达适度,行为自制正常。不出现情绪过度放大或减退,行为无怪异举止。
3. 生活自理,保持较好的社会功能。能够正常工作、学习、生活,与人交往。
4. 能够理性分析问题,判断自己的心理状况。如果发现异常表现,能主动就医。
5. 排除生理性疾病。定期体检确认自己无严重生理性疾患及神经系统疾病。
6. 获得医生的判断。如果出现较严重的心理问题,能够主动就医,获得专业医生的判断,确认是否属于临床精神疾病。
所以,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精神疾病,还是需要结合思维、情感、行为、生理、生活功能等方面来综合判断。个人自我判断也需要讲求理性和客观,与医学判断结合,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一味片面的判断容易产生错误,需要考虑到判断精神疾病的专业性与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