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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锁在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因为跟公司发生冲突,老板要辞退我,要我发工资马上走,因为之前是包吃包住的,又是在外地,马上赶人走是否合理。他要我走是提前2天说的,但是发... 我锁在公司工作,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因为跟公司发生冲突,老板要辞退我,要我发工资马上走,因为之前是包吃包住的,又是在外地,马上赶人走是否合理。他要我走是提前2天说的,但是发工资是2天之后。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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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727e588
2010-11-13 · TA获得超过10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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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签订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可能就已违反法律了。用人单位更不能意气用事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有相应的事实和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法定程序进行。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不服,可以及时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miao_yingjie
2010-11-13 · TA获得超过4.5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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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公司应支付你双倍工资,还有社保等。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也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好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不明白,你可以来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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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凌律师
推荐于2016-04-09 · 超过47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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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旦被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法辞退劳动者,不然,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你可对照本人实际情况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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