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
条件
1、拥有最先进技术和其他垄断性资源。采取绿地投资策略可以使跨国公司最大限度地保持垄断优势,充分占领目标市场;
2、东道国经济欠发达,工业化程度较低。创建新企业意味着生产力的增加和就业人员的增多,而且能为东道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并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而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只是实现资产产权的转移,并不增加东道国的资产总量。
扩展资料
绿地项目属国际直接投资。
1、从子公司与母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向是否一致看,可分为三种类型:
横向型投资:同样或相似的产品,一般运用于机械制造业、食品加工业
垂直型投资:可是同一行业的不同程序的产品。多见汽车、电子行业;可是不同的行业有关联的产品,多见资源开采,加工行业。
混合型投资 :生产完全不同产品,目前只有少数巨型跨国公司采取这种方式。
2、从投资者是否新投资创办企业的角度,可分为:
创办新企业:又称绿地投资,分两种方式,独资、合资
控制外国企业股权两种形式,外国投资者通过一定程序,渠道,购买东道国企业的股票达到一定比例,从而通过控制的权利。
3、从投资者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合资企业、合作企业、独资企业三种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直接投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绿地投资
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或新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 绿地投资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获得实物资产的重要方式是源远流长的。早期跨国公司的海外拓展业务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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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项目的作用,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绿地投资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获得实物资产的重要方式是源远流长的。早期跨国公司的海外拓展业务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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