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的一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快要到期了怎么年检,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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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建[2010]61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 )等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除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外,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将届满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受理审查
(一)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称“初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建筑施工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信息行业的企业由省直相关专业厅局负责受理和初审。
(二)各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验原件并加盖核验章,同时核对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是否与“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数据一致,在“系统”上对企业新增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审批”处理,减少的人员予以“删除”处理。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查询系统”核实企业“三类人员”。通过“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注册人员系统”核实企业注册建造师和临时建造师。
(三)对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的企业,各初审部门在“系统”中点击上报的同时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形成审查书面意见报告,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厅政务服务中心。
三、材料要求
(一)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初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交材料,重新审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延期手续: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延期的。
上述“1”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延续时还应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05〕36号)要求,提交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属于第(一)款规定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企业如实在“系统”中填报生成并打印,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建筑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初审部门对“三类人员”核实情况的书面确认函或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4、初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面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汇总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材料需经初审部门核实并加盖核验章。
四、发证
对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我厅将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企业可在公布之日起持全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至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延期发证、盖章等手续。
五、其它
1、对需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初审部门不仅要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还应当对其在建工程进行必要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并转报,抽查工程个数由初审部门确定。
2、各初审部门本着服务企业、方便企业的原则,可组织企业集中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各初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闽建建[2010]61号
各市、县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闽建建[2005]54号 )等有关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除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电梯安装企业和园林绿化企业外,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效期将届满的建筑施工企业。
二、受理审查
(一)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称“初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建筑施工企业主项资质为交通、水利、电力、通信、信息行业的企业由省直相关专业厅局负责受理和初审。
(二)各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验原件并加盖核验章,同时核对企业书面申报材料是否与“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数据一致,在“系统”上对企业新增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审批”处理,减少的人员予以“删除”处理。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查询系统”核实企业“三类人员”。通过“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网站注册人员系统”核实企业注册建造师和临时建造师。
(三)对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的企业,各初审部门在“系统”中点击上报的同时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汇总表》(详见附件),并形成审查书面意见报告,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厅政务服务中心。
三、材料要求
(一)下列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按初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交材料,重新审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办理延期手续: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处罚、通报批评或安全生产诚信不良记录的;
4、未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延期的。
上述“1”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延续时还应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05〕36号)要求,提交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二)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属于第(一)款规定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申请表》由企业如实在“系统”中填报生成并打印,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建筑施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初审部门对“三类人员”核实情况的书面确认函或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4、初审部门的审查意见书面报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汇总表》。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材料需经初审部门核实并加盖核验章。
四、发证
对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我厅将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布,企业可在公布之日起持全部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至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延期发证、盖章等手续。
五、其它
1、对需重新审核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初审部门不仅要审查企业的申请材料,还应当对其在建工程进行必要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与企业申请材料一并转报,抽查工程个数由初审部门确定。
2、各初审部门本着服务企业、方便企业的原则,可组织企业集中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各初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监督管理与服务企业并重、全面要求与差异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十一月十日
参考资料: 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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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个月倒建委办理延期许可,没发生死亡事故的,一般不用审查,直接给延期3年,具体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评价就是找个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给你把把脉,评估一下你的安全管理情况,出个报告,报告具有法定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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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个安全评价公司,做安全评价
你签合同的时候可以签对方帮您取到批复,然后付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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