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 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价格、数
一、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回复是否应允出售该货...
一、 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
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回复是否应允出售该货物。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回复。甲在接到传真后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回复这两种行为的法律性质。(15分)�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5分) 展开
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回复是否应允出售该货物。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回复。甲在接到传真后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回复这两种行为的法律性质。(15分)�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5分)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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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
(2)买卖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买卖合同成立。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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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传真订货属于要约。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的约束。甲企业的行为符合以上规定。
乙回复属于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乙企业的行为符合以上规定。
买卖合同成立。因为乙企业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回复,乙企业的通知到达甲企业时,承诺生效,承诺时合同成立。
乙回复属于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应当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乙企业的行为符合以上规定。
买卖合同成立。因为乙企业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回复,乙企业的通知到达甲企业时,承诺生效,承诺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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