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是岁,天
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是岁,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
元年,关中饥,米斗直绢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抚之,民虽东西就食,未尝嗟怨。是岁,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东至于海,南及五岭,皆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取给于道路焉。上谓长孙无忌曰:“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人主当独运威权,不可委之臣下。’又云:‘宜震耀威武,征讨四夷。’唯魏征劝朕‘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朕用其言。今颉利成擒,其酋长并带刀宿卫,部落皆袭衣冠,征之力也,但恨不使封德彝见之耳!”征再拜谢曰:“突厥破灭,海内康宁,皆陛下威德,臣何力焉!”上曰:“朕能任公,公能称所任,则其功岂独在朕乎!”
房玄龄奏:“阅府库甲兵,远胜隋世。”上曰:“甲兵武备,诚不可阙;然炀帝甲兵岂不足邪!卒亡天下。若公等尽力,使百姓乂安,此乃朕之甲兵也。”翻译 展开
房玄龄奏:“阅府库甲兵,远胜隋世。”上曰:“甲兵武备,诚不可阙;然炀帝甲兵岂不足邪!卒亡天下。若公等尽力,使百姓乂安,此乃朕之甲兵也。”翻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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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元年,关中地区闹饥荒,一斗米值一匹绢;(贞观)二年,全国闹蝗灾;(贞观)三年发大水。皇上勤于政事,加以安抚,老百姓虽然到处觅食,却不曾叹息抱怨。 (贞观)五年,全国大丰收,背井离乡的人全都回到乡里,一斗米(价值)不过三四钱,全年判决死刑的才二十九人。东至大海,南到五岭,家家都不用关院门,旅行的人不用带粮食,在路上就能取得给养。
河内人李好德患精神疾病,胡说蛊惑人的话,皇上下令追查这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报:“李好德得了病有征兆,依法不应当治罪。”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举报说:“张蕴古籍贯在相州,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任相州刺史,(张蕴古是在)阿附纵容讨人情,查办此事不符合实情。”皇上大怒,下令将张蕴古在市中斩首,不久又后悔了,于是下诏说:“从今以后有死罪的,即使下令立即处决,仍然要三次回奏才能够行刑。”
皇上对近侍大臣说:“我认为死刑极为重大,所以下令三次回奏,是打算深思熟虑的缘故。可是负责的官吏在片刻之间就完成三次回奏。另外,古代处决犯人,君主为此撤掉音乐演奏,减少膳食。我的宫庭里没有常设的音乐,然而常常为此而不吃酒肉,只是没有制定法令。再者,百官断案,只依据法律条文,即使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也不敢违法,这当中怎能完全没有冤枉的呢?”(贞观五年十二月)丁亥日,皇上下诏:“判决死刑犯,二天之内要五次回奏;行刑的日子,主管膳食的不许上酒肉,内教坊和太常寺不许奏乐。(这些规定)都由门下省督察。有依据法律应当处死而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记下情况上报朝廷。”因此而保全性命的(死囚)很多。五次回奏,是指处决前一二天(两次回奏),到处决当天还要三次回奏。只有犯恶逆罪(恶逆是十恶之一)的,只要一次回奏就行了。
太宗曾跟近侍大臣讨论诉讼案件,魏征说:“隋炀帝时曾发生盗窃案,隋炀帝命令于士澄逮捕窃贼,稍微牵连是非难断的,全都拷打审讯迫使服罪,总共二千多人,隋炀帝下令全部处斩。大理寺丞张元济奇怪窃贼如此之多,试着查究他们的罪状,(得知)其中五人曾是盗贼,其余都是平民百姓;(可是)(张元济)最终没敢坚持(公道)奏报(真相),把所有人都杀掉了。”皇上说:“这岂只是隋炀帝无道,那些大臣也没有尽忠。君臣全都这样,怎么能够不灭亡!你们应该以此为鉴戒!”
皇上亲自审查在押囚犯,见到应该判处死刑的人,怜悯他们,放他们回家,约定来年秋季回来接受死刑。所放回家的全国的死刑犯共三百九十人,没有人监督带领,全都按期限自己回到朝堂,没有一个人逃跑藏匿。皇上全部赦免了他们。
河内人李好德患精神疾病,胡说蛊惑人的话,皇上下令追查这件事。大理丞张蕴古奏报:“李好德得了病有征兆,依法不应当治罪。”治书侍御史权万纪举报说:“张蕴古籍贯在相州,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任相州刺史,(张蕴古是在)阿附纵容讨人情,查办此事不符合实情。”皇上大怒,下令将张蕴古在市中斩首,不久又后悔了,于是下诏说:“从今以后有死罪的,即使下令立即处决,仍然要三次回奏才能够行刑。”
皇上对近侍大臣说:“我认为死刑极为重大,所以下令三次回奏,是打算深思熟虑的缘故。可是负责的官吏在片刻之间就完成三次回奏。另外,古代处决犯人,君主为此撤掉音乐演奏,减少膳食。我的宫庭里没有常设的音乐,然而常常为此而不吃酒肉,只是没有制定法令。再者,百官断案,只依据法律条文,即使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也不敢违法,这当中怎能完全没有冤枉的呢?”(贞观五年十二月)丁亥日,皇上下诏:“判决死刑犯,二天之内要五次回奏;行刑的日子,主管膳食的不许上酒肉,内教坊和太常寺不许奏乐。(这些规定)都由门下省督察。有依据法律应当处死而情理上有值得同情的,记下情况上报朝廷。”因此而保全性命的(死囚)很多。五次回奏,是指处决前一二天(两次回奏),到处决当天还要三次回奏。只有犯恶逆罪(恶逆是十恶之一)的,只要一次回奏就行了。
太宗曾跟近侍大臣讨论诉讼案件,魏征说:“隋炀帝时曾发生盗窃案,隋炀帝命令于士澄逮捕窃贼,稍微牵连是非难断的,全都拷打审讯迫使服罪,总共二千多人,隋炀帝下令全部处斩。大理寺丞张元济奇怪窃贼如此之多,试着查究他们的罪状,(得知)其中五人曾是盗贼,其余都是平民百姓;(可是)(张元济)最终没敢坚持(公道)奏报(真相),把所有人都杀掉了。”皇上说:“这岂只是隋炀帝无道,那些大臣也没有尽忠。君臣全都这样,怎么能够不灭亡!你们应该以此为鉴戒!”
皇上亲自审查在押囚犯,见到应该判处死刑的人,怜悯他们,放他们回家,约定来年秋季回来接受死刑。所放回家的全国的死刑犯共三百九十人,没有人监督带领,全都按期限自己回到朝堂,没有一个人逃跑藏匿。皇上全部赦免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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