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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个人觉得李文华讲的很好,今年在北京听他的课,授课条理非常清晰,简单的说几句就能将知识点点破,经常结合自己所办的案例讲解。我举些例子吧!
如:数罪并罚,司考教材写了一页半纸,多而杂,看李文华老师总结,只有三个问题:1、漏罪主观恶性大,还是新罪主观恶性大?2、“先减后并”重,还是“先并后减”重?3、即有漏罪,有犯新罪怎么办?(先算老账,再算新账)。
也就是说,只要理解记住这三个问题,数罪并罚就不用看其他资料了,没有理解上面问题,听他在课上讲,你会很清晰,理解很透彻。
再如: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如何认定是归个人使用,教材也很复杂,李文华老师总结:
填空记忆法:
首先考虑:只要是将公款供自然人使用的,都认定归个人使用。
(谁)→(以谁名义)→(为谁谋取利益)“个人”多的话就是“归个人使用”
注明:()里填“单位”或“个人”。
就这两句话,可以结合历年的真题用用看,感觉太简单了。
还有“事实认识错误”对当时的我来说感觉挺难的,听完他的课,不这么认为了,“财产犯罪理论”,讲的也很经典,还有就是他的“刑法联想记忆法”和“场景记忆法”等等,可以在网上搜他的视频和资料,听听他怎么讲。希望能帮助你!
个人觉得李文华讲的很好,今年在北京听他的课,授课条理非常清晰,简单的说几句就能将知识点点破,经常结合自己所办的案例讲解。我举些例子吧!
如:数罪并罚,司考教材写了一页半纸,多而杂,看李文华老师总结,只有三个问题:1、漏罪主观恶性大,还是新罪主观恶性大?2、“先减后并”重,还是“先并后减”重?3、即有漏罪,有犯新罪怎么办?(先算老账,再算新账)。
也就是说,只要理解记住这三个问题,数罪并罚就不用看其他资料了,没有理解上面问题,听他在课上讲,你会很清晰,理解很透彻。
再如: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如何认定是归个人使用,教材也很复杂,李文华老师总结:
填空记忆法:
首先考虑:只要是将公款供自然人使用的,都认定归个人使用。
(谁)→(以谁名义)→(为谁谋取利益)“个人”多的话就是“归个人使用”
注明:()里填“单位”或“个人”。
就这两句话,可以结合历年的真题用用看,感觉太简单了。
还有“事实认识错误”对当时的我来说感觉挺难的,听完他的课,不这么认为了,“财产犯罪理论”,讲的也很经典,还有就是他的“刑法联想记忆法”和“场景记忆法”等等,可以在网上搜他的视频和资料,听听他怎么讲。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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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推荐韩友谊(其实也不用我推荐。。。他的刑法太有名了。。。)。。。框架清楚,将的例子很贴近生活,而且会把罪与罪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做成专题,尤其易错的几个……比如盗窃抢劫信用卡诈骗之间的转化和区别,他会在最后有很详细的解释
我就是听他的过了的。。。
顺便民法推荐钟秀勇=v=一样也是框架清楚~~~逻辑明确。。。嘿嘿~
祝司考顺利~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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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司考顺利~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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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友谊,柏浪涛,刘凤科,都不错。这位刘凤科,有点吐字不清,不知道那里的方言,还特护短,别人给他提出来,他竟说别人不知道是哪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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