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多少个省份
我国目前全国共设有34个省级行政区。
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23个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台湾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特别行政区的性质:
1、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中的一个行政单位,而不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也不是联邦制国家中的成员国。它和其他行政区一样,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存在从属关系,中央人民政府领导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服从和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管理。
2、特别行政区实行特殊的社会制度,即不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治制度,也不搞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按劳分配和计划经济的经济制度。它也不同于经济特区。其高度自治权,无论在权力的内容和行使权力的范围上,都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构成了特别行政区的主要特色。
3、特别行政区由当地人组成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派人去担任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务。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者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
2023-08-28 广告
1、省份指中国的行政规划,我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省: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历史沿革
1949年至195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划分为六个大区。
1954年以后撤销大区,大区实际上属于军事政区为主。
1949年六个大区下辖50个“省级行政区”,即30个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12个直辖市(南京、重庆、上海、北京、天津、武汉(后改名为汉口)、广州、西安、青岛等)、5个行署区、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53年分六个大区和西藏、内蒙古,共计30个省、1个自治区、14个直辖市、1个地方、1个地区。1954年调整为31个省级行政区即25省、1个自治区(内蒙古)、3个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1个地方(西藏)、1个地区(昌都地区)。
1965年全国调整为29个省级行政区,即22个省、5个自治区、2个直辖市。
1967年天津自河北省分立,恢复成立天津市(直辖市)。
1988年撤销海南行政区,设立海南省。
1997年重庆从四川省分立,成立重庆市(直辖市)。
1997年,香港脱离英国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澳门脱离葡萄牙殖民统治,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一、省级行政单位与行政中心:
北京市(北京) 首都。
天津市(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山西省(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辽宁省(沈阳)。
吉林省(长春)、黑龙江省(哈尔滨)、上海市 (上海)、江苏省(南京)、浙江省(杭州)。
安徽省(合肥)、福建省(福州)、江西省(南昌)、山东省(济南)、河南省(郑州)、湖北省(武汉)。
湖南省(长沙)、广东省(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海南省(海口)、重庆市 (重庆)。
四川省(成都)、贵州省(贵阳)、云南省(昆明)、西藏自治区(拉萨)、陕西省(西安)。
甘肃省(兰州)、青海省(西宁)、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台湾省(台北)。
二、分布
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包括河南、湖南、湖北);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青海、陕西、甘肃、新疆);
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重庆、西藏);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8、港澳台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份
2013-10-31
1.北京市 北京
2.天津市 天津
3.上海市 上海
4.重庆市 重庆
5.河北省 石家庄
6.山西省 太原
7.陕西省 西安
8.山东省 济南
9.河南省 郑州
10.辽宁省 沈阳
11.吉林省 长春
12.黑龙江省 哈尔滨
13.江苏省 南京
14.浙江省 杭州
15.安徽省 合肥
16.江西省 南昌
17.福建省 福州
18.湖北省 武汉
19.湖南省 长沙
20.四川省 成都
21.贵州省 贵阳
22.云南省 昆明
23.广东省 广州
24.海南省 海口
25.甘肃省 兰州
26.青海省 西宁
27.台湾省 台北
28.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30.西藏自治区 拉萨
31.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
32.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
33.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
34.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门
14677个乡、181个苏木、1092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6152个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