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把上海社保医保转到外地? 15
上海社保转到外地常见问题:
1、若失业,是否有失业金可以领取,到哪里领取?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非上海户籍职工)都应参加上海市的失业保险统筹,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非上海户籍职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享受期限和待遇标准。由上海市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本人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
根据以上规定,非本市户藉人员失业后,可提出申请,将失业保险金转移到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失业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请您携带身份证,退工证明、户口簿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失业保险部门申请转移。
2、在上海缴纳的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转回老家,如何转移?
外来从业人员离开本市的,可根据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3、外来从业人员在上海工作并参加社保,是否可以将医疗保险关系转回老家?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根据上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原则上应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并办理。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按照规定参保缴费后,由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市就业的,在本市注销个人医疗帐户,并由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医疗帐户剩余资金进行清算,清算后的个人医疗帐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每年都会有不少的小伙伴跳槽离职,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但大多数人却不知道,换工作后社保该如何处理,同样有这种困扰的朋友,可以看看这篇文章:裸辞一时爽,断缴火葬场——细说社保的转移、续保与自缴
上海市的社保转移到外地,其中工伤和生育不建立个人账户,不存在转移;失业保险转移的前提是,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非上海户籍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只能转往户籍地,在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离开上海市至外省市就业,应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目前上海的政策是养老保险只能转回户籍所在地;待养老保险确认转入后,个人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的转移。
•养老保险,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即社保中心),办理时要注意,本市账户确保处于转出状态。具体步骤:
第一步:获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此凭证获取的方式有——
1、劳动者凭借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到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的自助查询机去打印此凭证。
2、申请过密码的参保人员可登录市人社局12333官网自行打印凭证。
第二步:把凭证交给需要转入的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由于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上交凭证前先在当地进行咨询。
第三步:由转入地与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公函形式进行联系,发生资金转移,完成养老保险的转移。
•医疗保险,随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共同办理。具体步骤:
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由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一般来说,上海市的医保经办机构对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转移。
•失业保险,需回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具体步骤:
至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凭借本人身份证、退工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进行失业保险转移。
说完上海社保的转移,这里不得多说一句,无论是换工作,还是换城市生活,社保的转移工作一定要做好了,千万不要断缴,还没意识到社保断缴影响的朋友,需要重视了:社保断缴后是不是就没用了?有什么影响?
全网同号:学霸说保险,欢迎搜索!
资料来源:学霸说保险官网
咨询社保问题,查看账户金额,医保报销明细,养老金计算,欢迎使用查悦社保。
社保转出也是一样,也只需要身份证去社保管理中心与指定的地方自助打印一份就OK了。
公积金就不需要打印什么怎么了,记住你公积金账户就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说外地公积金转入。
然后带着你这打印的两份证明去你现在所在地(外地)的医保中心与社保中心说把之前外地社保转入,每个地方的时间不同大概1-3月左右所有社保的钱基本就可以全部转入你现在的这个社保账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