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题求解答
99.2011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班...
99.2011年6月15日,某铅锌矿出现轻微透水,井下作业工人自行撤到地面上。矿长魏某得知后未对透水采取任何措施,反而强令工人继续下井开采,并威胁说如不下井马上开除。当班的六十余位工人被迫下井,三小时后井下大量透水,致使25位矿工身亡。魏某的行为构成的是:
A.玩忽职守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答案是B。为什么其他的不对,我觉得D也是啊 展开
A.玩忽职守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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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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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主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对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而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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