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物食品
发物食品是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但另一方面由于发物具有的催发或诱发作用,食疗上还用于治疗某些疾病,如麻疹初期,疹透不畅,使用蘑菇、竹笋等发物,可起到助其透发、缩短病程的作用。又如多食海腥发物以催发牛痘等,都是利用了发物具有的诱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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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食品的危害:
1、激素诱发。
如猪头肉、公鸡、羊肉、老鹅等中含有大量动物激素,即使是在煮熟之后,其合成激素的基本物质仍然存在,进食之后,对人体的内分泌或血管、神经系统有激发或兴奋作用。一些与这些系统有关的疾病则容易被诱发。
2、致敏引发。
许多蛋白质食物,如畜禽、鱼类、海鲜、蛋、奶和某些蔬菜、水果均含有较多的生物活性物质,进入人体,往往可作为过敏原来引发变态反应性疾病。这些食物,实际上也是发物。
3、刺激促发。
一些辛辣食物,如辣椒、葱、姜、韭、蒜、胡椒等,性味辛辣,对肠胃和机体有刺激性,对热性病,出血性疾病,各种炎症如疮、疖、痈、肿有加重病势,促发炎症的作用。一些饮料如浓茶、咖啡、酒类。能兴奋神经,对神经系统疾病往往也有着诱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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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物是指富于营养或有刺激性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
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
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
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
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
发物类的食物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食用菌类:主要有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腥类:主要有带鱼、黄鱼、鲳鱼、蚌肉、虾、螃蟹等水产品,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3、蔬菜类: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韭黄、春笋、香椿芽、香蕈、芫荽等属于生发性食物,易诱发肌肉疮痒及发疹。
4、果品类:主要有桃子、杏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5、禽类:主要有公鸡、鸡头、猪头肉、鹅肉、鸡翅、鸡爪等,这类食物主动而性升浮,食之易动风升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脑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鸡蛋虽不属发物,但也不宜多吃,一般一天不宜超过2个,尤其是肝炎、过敏、高血脂、高热、肾脏病、腹泻病人,更不宜多吃。原因是鸡蛋内含大量蛋白,但它们属于异性蛋白,有相当一部分人吃了异性蛋白质后出现病态反应。
6、畜肉类:具有腥膻味的肉类,如牛肉、羊肉等。
7、其他:獐肉、腐乳、酒酿及葱、蒜、韭菜等。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按其特性归纳如下:
1、动火发物:多具辛热燥烈之性,能助热动火、伤津劫液。如烟、酒、葱、姜、椒、蒜、韭、芥、羊肉、狗肉及卤制食品、煎炒、油炸之物。素体热盛,阴虚火旺,诸热所致病症不宜食用。
2、动风发物:多具升发、散气、火热之性,能使人阳气升散发越,内风亢逆,邪毒走窜。如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牛乳、鸡蛋、蘑菇、木耳、茄子等。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痈疔疖、中风、头晕目眩、惊风、痹证等不宜食用。
3、助湿发物:多具胶着粘滞、肥甘涩腻之性,能阻脾、助湿、恋邪。如饴糖、大枣、面食、肥肉及甘甜滋腻诸物。湿热病、黄疸、淋证、痢疾、带下、疟疾等忌食。
4、积冷发物:多具寒凉润利之性,能伤阳生寒,影响脏腑运化。如冬瓜、四季豆、冬寒菜、苋菜、莴笋、柿子等。素体阳虚、阴寒内盛,泄泻、冷痛、阳虚水肿等不宜食用。
5、动血发物:多具活血散血、作用峻烈之性,能动血伤络,迫血外溢。如慈菇、胡椒、羊肉、狗肉、菠菜、烧酒等。各种出血性疾病,崩中漏下、痔疮、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衄、皮下出血、尿血等病症忌食。
民间所指的“发物”多指无鳞鱼及虾、蟹、海参、羊肉、牛肉、香椿等一些高蛋质和高营养的食物。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
中医治病很讲究饮食忌宜,常告诫患者“发物不能吃”。在治病过程中,许多患者也常问:“我这个病吃哪些东西好?要不要忌口?”许多药物既可供给人体日常需要的各种营养,又能保健养生,康复调理,祛病疗疾。同时,对于某些人来说,有的食物也能降低药物疗效,影响机体康复,甚至导致疾病的发生。因此,对于不利于治疗的那些食物,常俗称为“发物”。从广义上来说,发物就是指患病服药及病后调理的进食过程中,因食物不当而诱发产生某种病症,激发新病,或妨碍治疗,加重病情、影响康复的一类食物。一般地说,它是一类性味辛辣燥烈、刺激性强、油腻厚味、鱼腥海鲜等食物。因发物不利于疾病的治疗和机体的康复,故病中要忌口。 发物致病的特点,一般有发热、发疮、上火、动风、生痰、胀气、便秘、腹泻以及诱发痼疾等。像现代医学所指的变态反应性疾病中的食入性食物过敏症的某些表现,如过敏性紫癜、皮炎、湿疹、肠炎、荨麻疹等,都包括在内。 什么情况下要忌口呢?当食物影响疾病的治疗,助邪伤正、添病益疾时要忌口。如荨麻疹、丹毒、湿疹、疮疖、中风、头晕目眩等症症,不且食用海鲜鱼、虾、蟹、贝、猪头肉、鸡肉、鹅肉、鸡蛋等。又如各种出血性疾病:崩漏带下、月经过多、吐血、咯血、鼻出血、皮下出血、尿血、痔疮等病症,不宜食用胡椒、羊肉、狗肉、烧酒等。又如溃疡病、慢性胃炎、消化不良等病症,不宜食用白酒、豆类、薯类等。 当食物易与药物产生不良反应时要忌口。当进食食物的作用与药物产生的作用一致时,就会减弱、抵消药物疗效,甚至产生毒副作用,从而妨碍疾病的治疗。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不无道理。如食用黄连、甘草、苍耳子、乌梅、枯梗等忌食猪肉,鳖甲忌苋菜,地黄、首乌忌葱、蒜、萝卜等,中医忌口侧重于此。
当食物对病后调整康复不利时要忌口。大病初愈,消化力弱,正气未复,饮食失当,可使病情反复或变生他疾。如鱼、虾、蟹、贝、椿芽、磨菇以及某些禽畜肉、蛋等,曾患过敏性疾病者,应注意选择避食。又如高脂血症、高血压、冠心病、中风等,病后饮食宜清淡,不可过食油腻厚味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