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进行汇算,在固定资产方面有个问题
请问:我要对2013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在固定资产方面有个问题,在2013年度有部分固定资产是没有发票但是已经使用,也已经提折旧了,到2014年5月底之前固定资产发票开过...
请问:我要对2013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在固定资产方面有个问题,在2013年度有部分固定资产是没有发票但是已经使用,也已经提折旧了,到2014年5月底之前固定资产发票开过来了,那么2013年已提折旧还用不用纳税调增?没有开发票部分是不是纳税调增之后以后也不能再提这部分的折旧了?谢谢
展开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第六款规定: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后期限是每年5月30日止,如果贵公司2014年5月底之前固定资产发票开过来了,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否则,要做纳税调整。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最后期限是每年5月30日止,如果贵公司2014年5月底之前固定资产发票开过来了,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否则,要做纳税调整。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