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
和:
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2、《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号。
扩展资料:
投资项目立项的分类,以项目投资者的主体不同,投资项目立项可分为两大类:
1、审批立项: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应该进行审批立项。
2、核准立项: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如果法律明确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应该进行核准立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进行核准的,企业只需将投资项目向有权机关备案即可。
审批立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包括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政府投资项目一般都要经过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介机构的评估论证,咨询评估要引入竞争机制,并制定合理的竞争规则;特别重大的项目还应实行专家评议制度;逐步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建设领域各部门包括管理部门应共同遵守的规则或原则。
在中国按照基本建设的技术经济特点及其规律性,规定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八项步骤。步骤的顺序不能任意颠倒,步骤的先后顺序是:
①编制项目建议书。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②开展可行性研究和编制设计任务书。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设计任务书(也称计划任务书)的附件。设计任务书对是否上这个项目,采取什么方案,选择什么建设地点,作出决策。
③进行设计。从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④安排计划。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有条件的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⑤进行建设准备。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道路、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⑥组织施工。准备工作就绪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
⑦生产准备。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⑧验收投产。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见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小型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可以简化。
扩展资料
基本建设的类型主要包括:
按建设的性质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
①新建项目;是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
②扩建和改建项目;是在原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以及对原有设备和工程进行全面技术改造的项目;
③迁建项目;是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有关部门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
④恢复项目;是指对由于自然、战争或其他人为灾害等原因而遭到毁坏的固定资产进行重建的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建设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本建设
1、策划决策阶段
决策阶段,主要包括:编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项工作内容。
2、勘察设计阶段
3、建设准备阶段
4、施工阶段
5、生产准备阶段
6、竣工验收阶段
7、考核评价阶段
在建国后,1951年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发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
扩展资料:
中国按照基本建设的技术经济特点以及它的规律性,规定了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的八项步骤。
这八项步骤的先后顺序如下:
1、编制项目建议书。
对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初步地研究,提出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2、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设计任务书。
具体论证和评价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可行,并且对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可行性研究报告它是作为设计任务书的附件的。
3、进行设计。
从技术、经济上对拟建工程作出详尽规划。大中型项目,一般采用两段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技术复杂的项目,也可以增加技术设计,按三个阶段进行。
4、安排计划。
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送请工程咨询机构评估,经认可报计划部门,经过综合的平衡,列入年度基本建设的计划。
5、进行建设准备。
包括征地拆迁,搞好“三通一平”(包括:通水、通电、通道路和平整土地),落实施工力量,组织物资订货和供应,以及其他各项的准备工作。
6、组织施工。
准备工作就绪以后,提出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即开工兴建;遵循施工程序,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安装。
7、生产准备。
生产性建设项目开始施工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8、验收投产。
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决算,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生产使用的手续。
9、项目后评价。
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造价、工期、质量、安全等的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或与类似的项目进行对比。
参考资料:
推荐于2017-10-02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一、含义: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
一、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
二、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