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领驾驶证多久可以扣分
领到驾照后就可以扣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领驾驶证在12个月内不能扣满12分,如果扣满12分驾照就会被注销。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扩展资料: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领《驾驶证》当天即可开始扣分
初次领驾照后一年内为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在实习期内如出现违章也是要扣分的,具体的根据准驾车型不同而会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一、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 12 个月,满分为 12 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 分、6 分、3 分、2 分、1 分五种
三、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 12 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四、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五、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 6 分以上但未达到 12 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 6 分以上但未达到 12 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以上资料来源
只要领了就是可以扣分的。
驾驶证实习期有12分的,驾驶证实习期扣分规则C1驾驶证实习期违章扣分,扣12分以下(不含12分)按规定时间去交通部门处理违章,交罚款对驾驶证没有影响的,扣12分吊销驾驶证A,B驾驶证实习期违章扣6--11分实习期延长一年,扣12分吊销驾驶证,如果实习期不扣分需要实习期结束以后到发证车管所报名参加更改驾驶证理论科目一考试。
拓展资料:
扣留驾证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四、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记分审验
第四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3)。
第四十四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新考的C1驾驶证领证当天就可以用于扣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第五章的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第六十五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拓展资料:
C1驾驶证是驾驶证代号的一种。准驾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等车型。考试科目包括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场地驾驶、道路驾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等四项。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 (简称科目三)依次进行。在考试过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补考一次,补考机会有5次,补考5次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内,允许重新申请考试,重新申请允许的最大次数由当地交管部门规定,考试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1天。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