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要求
2014-05-01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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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4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和条件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4日至1996年4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4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列出具体要求的按其要求。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4月14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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