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计算时有余数时还能利用商的不变化规律吗?若能,怎样来说明余数?怎样写竖式与横式计算?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如果商的变化规律是指 ”被除数扩大(缩小)几倍,除数不变,则商扩大(缩小)相同陪数;除数扩大(缩小)几倍,被除数不变,则商缩小(扩大)相同陪数” 那么对带余除法是不适用的。
设被除数为 a,除数为 b(不为0),商为 q,余数为 r,则带余除法是指它们有如下关系(可以证明 q r 是被 a b 唯一确定的):
a = bq +r (0 < r < b)
(有些书按 r 与 a 同号处理。我这里暂时按所涉及的几个数皆为正整数讨论,若有负数,只需稍做修正)
这时,a 变化 x 倍,若按商的规律,则有:
xa = b(xq) + xr
这个等式成立,但不能保持 xr < b 成立。
但在 x < b/r 的条件下,原规律依然成立。
对除数的变化类似,若 b 变化 x 倍,则有:
a = xb (q/x) + r
成立。但同样不能保持 r < xb。
在 x > r/b 的条件下,原规律成立。
设被除数为 a,除数为 b(不为0),商为 q,余数为 r,则带余除法是指它们有如下关系(可以证明 q r 是被 a b 唯一确定的):
a = bq +r (0 < r < b)
(有些书按 r 与 a 同号处理。我这里暂时按所涉及的几个数皆为正整数讨论,若有负数,只需稍做修正)
这时,a 变化 x 倍,若按商的规律,则有:
xa = b(xq) + xr
这个等式成立,但不能保持 xr < b 成立。
但在 x < b/r 的条件下,原规律依然成立。
对除数的变化类似,若 b 变化 x 倍,则有:
a = xb (q/x) + r
成立。但同样不能保持 r < xb。
在 x > r/b 的条件下,原规律成立。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