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家公忌日?
国家公祭日,是一个国家为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纪念活动,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的决定: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波兰的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的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活动。
政协提案 推动国家公祭日设立:
清明节前后,南京市民会自发悼念遇难亲人,从1994年开始,每年的12月13日,南京市还会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纪念大屠杀中的死难同胞。
1995年,纪念馆增建了“哭墙”,至今,上面镌刻的遇难者名字已由最初的3000名增至上万名。
2005年,全国政协委员赵龙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将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2年,南京市政协副主席邹建平再次递交相关提案,为国家公祭日的设立起到了推动作用。
国家立法 以国家名义举行公祭: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决定》指出,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扩展资料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由来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
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
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伤害,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祭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关于国家公祭日,应该知道的事情
2018-06-11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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