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会计题
四、某企业为居民企业,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36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管...
四、某企业为居民企业,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3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90万元(含增值税130万元)。
(5)营业外收入9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所得税率25% 。 展开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600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36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40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90万元(含增值税130万元)。
(5)营业外收入9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7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所得税率25% 。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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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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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收入6000万元,
(2)、销售成本3600万元,
(3)、广告费扣除标准:6000X15%=900万元,实际支出600万元,未超过扣除标准,可以慧缺全额扣除。招待费扣除标准:按招待费支出60%计算,40X60%=24万元,按销携漏售收入千分之五计算6000X0.5%=30万元,税前扣除24万元,调增16万元。
(4)销售辩碧烂税金扣除增值税以后税前列支金额:190-130=60万元。
(5)捐赠支出扣除标准按财务利润总额的12%计算:(6000-3600-800-500-60-60+90-50)X12%=122.4万元,30万元未超标准,可以全额扣除。税收滞纳金7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6000-3600-800-500+16-60-60+90-50+7=1043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043X25%=260.75万元。
(2)、销售成本3600万元,
(3)、广告费扣除标准:6000X15%=900万元,实际支出600万元,未超过扣除标准,可以慧缺全额扣除。招待费扣除标准:按招待费支出60%计算,40X60%=24万元,按销携漏售收入千分之五计算6000X0.5%=30万元,税前扣除24万元,调增16万元。
(4)销售辩碧烂税金扣除增值税以后税前列支金额:190-130=60万元。
(5)捐赠支出扣除标准按财务利润总额的12%计算:(6000-3600-800-500-60-60+90-50)X12%=122.4万元,30万元未超标准,可以全额扣除。税收滞纳金7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6000-3600-800-500+16-60-60+90-50+7=1043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043X25%=260.75万元。
201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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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不含增值税,计190-130=60万
年度利润=6000-3600-800-500-60-60+90-50=1020万
600万广告费占收入10%,可以全额扣除,业务招待费40万,6000万*0.5%=30万,超标10万,30万计60%=18万,调增10+30-18=22万,税收滞纳金不予税前扣除,调增7万,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培绝灶税所得额时扣除,捐款30万宏清
应纳所得配扮税额=1020+22+7=1049万
应纳所得税=1049*0.25=262.25万
年度利润=6000-3600-800-500-60-60+90-50=1020万
600万广告费占收入10%,可以全额扣除,业务招待费40万,6000万*0.5%=30万,超标10万,30万计60%=18万,调增10+30-18=22万,税收滞纳金不予税前扣除,调增7万,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培绝灶税所得额时扣除,捐款30万宏清
应纳所得配扮税额=1020+22+7=1049万
应纳所得税=1049*0.25=262.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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