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人今年初办了一个公司。他投资了六十万为公司法人,我投资了二十万。他的股份为百分之五十一,我为
我和他人今年初办了一个公司。他投资了六十万为公司法人,我投资了二十万。他的股份为百分之五十一,我为四十九。我是本身做这一行的,我去年自己办公司,遇到他以后他给我开出了以上...
我和他人今年初办了一个公司。他投资了六十万为公司法人,我投资了二十万。他的股份为百分之五十一,我为四十九。我是本身做这一行的,我去年自己办公司,遇到他以后他给我开出了以上的条件。我就把去年的公司处理掉了。有些带不走的机器设备和半成品低价处理掉。和他合作是看他有销售能力和资金的支持。我才愿意和他合作的。到了现在资金没有了,货品他又卖去出去。我要拉货出去卖他又不肯,他是想留着自己放在店里卖。他说他是法人,有权这么定。我想请问?我如果撤股是按百分之四十九分公司的财产吗?我们没有合同。在工商登记处办的公司登记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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