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当时追究还是不追究??
其含义是现在不追究不意味着将来不追究,保留追究的权利。必要的情况下,随时有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
“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通常通常出现法律文书函告中,一方当事人表达虽然做出了某种行为、行使了部分权利或谅解了对方当事人的违约(或不构成刑事的违法),但并不想放弃向对方当事人追索要求其承担责任的权利。其言下还有看对方表现的含义。
扩展资料
案例:
南海网海口2016年3月4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姜飞)海口秀英村一民宅内违规加工肉制品的加工点被查处,现场有证据显示该加工点与海口永和豆浆有关;2016年3月2日,海口市美兰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在永和豆浆大英店内查获69斤无标签冻肉并立案调查处理。2016年4日,记者获悉,因“永和豆浆”名义被盗用,永和豆浆华南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公开声明,称黑加工点与己无关,将保留追究加工点老板罗云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2016年3月3日下午,“永和豆浆”的官网上,以永和豆浆华南公司名义发布了一份《关于网络及电视媒体报道的“海口永和豆浆黑加工点”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中称,“海口永和豆浆黑加工点”中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属于罗云的个人行为,与永和豆浆华南公司无关,永和豆浆华南公司从未授权罗云生产、加工及配送报道中的产品。针对罗云此次个人行为损坏公司名誉一事,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就是想追究就追究。
很简单。
其实就是保留诉讼权利。(扯淡啊,难道还能被剥夺?)
201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