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1987年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而设立的一个文化品牌项目。1987年至2003年,文化部通过命名挂牌的方式,共在全国命名了486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和“中国特色艺术之乡”。2007年至2008年,文化部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为规范“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命名和管理,制定并颁布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将名称统一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并在全国范围内重新组织开展了命名工作,共有963个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截至2014年,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共有96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