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杭州浙A车牌 可以出售牌照吗
单独将车牌出售,是违法行为,依法是不允许的。如果连同车辆一齐出售,则可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杭州浙A车牌是不能出售的,因为杭州的车辆指标是受到管控的,不得转让,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指标不得转让。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关于杭州小客车车牌注册登记的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购买小客车后,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缴纳车辆购置税,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单位和个人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以下小客车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1、转移登记;
2、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3、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4、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5、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公路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以上内容参考 杭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的通知
车子不值钱,没人要,牌照也不好出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