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的三个方面包括哪些
一个是坚持党的领导,一个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规定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属性和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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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这个法治理论,科学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文明网-中国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是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的三个方面:
1. 坚持跟随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会公报着重做了阐述和强调。公报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2.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要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其他各方面机制体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民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3. 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后者已为前者的研究、发展、创新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沿着这条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中国一定会形成一套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承载着中国自己话语体系的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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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会公报着重做了阐述和强调。公报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四中全会把党的领导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突出、最关键的位置上,并不出人意料,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为重要的质的规定性,没有了这一条,“法治”前面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限定词也就无从谈起。
依法治国是中国现行宪法体制下的依法治国,是与中国政治现实相一致的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充分落实现行宪法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规定的必然要求。
因此,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毋庸讳言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根本属性。这就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为根本的原则性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