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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学区报名入学。
(1) 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学区报名入学:
① 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 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 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 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 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特殊情况处理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 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学区学额情况安排入学,如施教区内的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学生就读。
③ 学校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的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招生
1.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我区小行小学尚有22个空余学位,经市教育局批准,将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我区符合户籍审定说明中“三者一致”的适龄儿童,即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于5月17日、18日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时,填报《湛江市2014年公办小学电脑派位申请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数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小行小学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民办小学招生
湛江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经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广教规划〔2014〕26号)要求,待我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以公办小学为主,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满足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4年5月31日止)以上方可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时,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4年5月31日止)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
4.独生子女证;
5.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
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各学校有权拒收该生入学,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日程安排
5月10日,公布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月10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月17日至18日,我区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同时填报热点小学电脑摇号志愿。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6月6日前,小学完成一年级新生热点学校电脑摇号报名工作。
6月21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摇号。
6月22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6月底,发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工作相关通知。
7月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
9月30日前,各校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按学区报名入学。
(1) 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按学区报名入学:
① 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 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 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 拆迁户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 拆迁户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 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 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特殊情况处理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入学问题按照下列原则办理:
① 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前一年办理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 凡在学生学习中途购买二手房的,根据该学区学额情况安排入学,如施教区内的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学生就读。
③ 学校对施教区内二手房的住户,每户只能同时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的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招生
1.所有公办小学招生,应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日期办理子女入学报名手续;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我区小行小学尚有22个空余学位,经市教育局批准,将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生。我区符合户籍审定说明中“三者一致”的适龄儿童,即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籍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于5月17日、18日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登记时,填报《湛江市2014年公办小学电脑派位申请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电脑派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按派位计划数录取;申请电脑派位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按申请人数全额录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小行小学电脑派位招生工作。
民办小学招生
湛江民办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经市教育局备案后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广教规划〔2014〕26号)要求,待我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以公办小学为主,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满足符合政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14年5月31日止)以上方可提出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时,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至2014年5月31日止)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以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
4.独生子女证;
5.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
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各学校有权拒收该生入学,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宁入学。
残疾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入学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工作,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施教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日程安排
5月10日,公布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5月10日,各小学发布招生通告,在学校门口公示栏、校园网及其学区范围内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公告,告知辖区家长具体学区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要求等。
5月17日至18日,我区各小学学区生入学报名登记,同时填报热点小学电脑摇号志愿。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报名时,要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该学区的户口簿、产权证及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6月6日前,小学完成一年级新生热点学校电脑摇号报名工作。
6月21日上午,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电脑摇号。
6月22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6月底,发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工作相关通知。
7月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相关学校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张榜公布新生名单。
9月30日前,各校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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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不一定,要根据各学校情况而定,很多学校不允许,少数允许,比如烟台大学。他们在一个学期后,统一组织想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测试,通过即可转专业。
如果你的学校不允许转专业,你不妨另辟他法,去攻读双学位,许多重点高校的双学位有国家补助,甚至不用交学费。多下点苦功,多读个自己喜欢的专业,以后就业也多条路。许多地方的高学历人才引进项目其中就包括双学位。
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如果你的学校不允许转专业,你不妨另辟他法,去攻读双学位,许多重点高校的双学位有国家补助,甚至不用交学费。多下点苦功,多读个自己喜欢的专业,以后就业也多条路。许多地方的高学历人才引进项目其中就包括双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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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学双学位啊!不过比较辛苦,但毕业后找工作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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