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宝安法院不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电话号码加失信铃声 10
判决生效且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实践当中,以上第(三)、(四)、(五)种情形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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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后,具体的影响如下:
1、法院通过相关平台公布信息包括失信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工作单位,导致失信人员臭名远播;
2、限制失信人员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民航飞机,导致失信人员出行不便;
3、限制失信人员高消费、出境旅游、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其购买有现金价值的保险产品;
4、限制失信人员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5、限制失信人员在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6、限制失信人员开公司办企业;
7、失信人员信用等级被降到最低,无法申领信用卡、无法申请贷款,被金融机构“拉黑”;
8、失信情况将作为失信人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同时将失信情况通报所在的单位和相关部门;
9、限制失信人员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
10、建设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失信人员的建筑市场相关业务事项;规划管理部门对失信人员有使用权的土地暂停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暂缓办理在建项目的后续规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