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法诉通知短信为真?
收到的法诉通知短信是假的,多半是诈骗行为,法院不会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
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案件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向你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你可以到通知你的法院去询问,如果是真的,需要领取传票。法诉的通知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扩展资料
传票的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票
2017-12-01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但是特殊情形,比如说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若法官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你可以拨打通知的法院的电话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PS: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向你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你可以到通知你的法院去询问,并领取传票,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法诉流程:
一、 起诉
二、 受理
三、 庭前证据交换
四、 审理前的准备
五、 开庭审理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1 .如果当事人在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字时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法院不是通过未知的手机号码,而是通过“65612368”平台发送发送信息。
2 .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开庭的通常途径和方式通常是发送电话或传票。 通常由一审法院裁决; 二审法院如果开庭一定会发送传票,如果是咨询和对话,一定会打电话通知。
3 .法院的民事程序和执行程序是分开的。 因此,即使收到法院开庭内容的相关信息,也必须调查其内容是否矛盾。 即使说“开庭”并注明“民初”案件编号,如果出现“被执行人”等文字,也一定是虚假信息。
4 .公安机关的程序和法院的程序也是分离的,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因此,如果信息中记载“缺席出庭”,公安机关如果采取“刑事拘留”、“网上追逃”、“全国通缉令”等文字,必然是虚假信息。
5 .法院案号的构成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型代字案号(号),但法院代字对应行政区划编码,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民事二审案号为) 2018 )京01民终xxx号。
收到通知开庭的邮件和信件,但根据这些信息仍无法判断真伪的,可以拨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语音服务平台12368查询是否有相关案件。
法院立案后,发送被告的法律文书,一般给予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也就是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 首先,应该保证留下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的通知马上可以联系到你们。 接着,在法院立案后,将法律文书发送给被告。如果留下的被告地址不充分或者找不到被告,那案子就会中止。 最后,最好亲自前往法院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
短信是假的。法院不会给你打电话,发短信,只会给寄传票。
不管你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向你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如果其他方式通知你开庭,你可以到通知你的法院去询问,并领取传票,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
法诉流程:
一、 起诉:
起诉状应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
二、 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 立案时需要提交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交纳诉讼费用。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
三、 庭前证据交换:
对于案情比较复杂,证据可能比较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安排开庭前的证据交换,但对于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则可能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
四、 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展开,抓住关键进行答辩和反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4、当事人的追加。
五、 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1 .如果当事人在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签字时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法院不是通过未知的手机号码,而是通过“65612368”平台发送发送信息。
2 .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开庭的通常途径和方式通常是发送电话或传票。 通常由一审法院裁决; 二审法院如果开庭一定会发送传票,如果是咨询和对话,一定会打电话通知。
3 .法院的民事程序和执行程序是分开的。 因此,即使收到法院开庭内容的相关信息,也必须调查其内容是否矛盾。 即使说“开庭”并注明“民初”案件编号,如果出现“被执行人”等文字,也一定是虚假信息。
4 .公安机关的程序和法院的程序也是分离的,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缺席审理和判决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因此,如果信息中记载“缺席出庭”,公安机关如果采取“刑事拘留”、“网上追逃”、“全国通缉令”等文字,必然是虚假信息。
5 .法院案号的构成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型代字案号(号),但法院代字对应行政区划编码,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民事二审案号为) 2018 )京01民终xxx号。
收到通知开庭的邮件和信件,但根据这些信息仍无法判断真伪的,可以拨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语音服务平台12368查询是否有相关案件。
法院立案后,发送被告的法律文书,一般给予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也就是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 首先,应该保证留下的联系方式,以便法院的通知马上可以联系到你们。 接着,在法院立案后,将法律文书发送给被告。如果留下的被告地址不充分或者找不到被告,那案子就会中止。 最后,最好亲自前往法院询问案件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