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7年发生如下业务:.2017年2月甲公时用一台机器设备与乙公司的品进行交换,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机器设备的原值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7年发生如下业务:.2017年2月甲公时用一台机器设备与乙公司的品进行交换,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机器设备的原值为10000元,已提折旧2000元,公允价值为60000元,增值为10200元,换入的商品作为原材料算,价值6000元,增值税为10200元 展开
2017年发生如下业务:.2017年2月甲公时用一台机器设备与乙公司的品进行交换,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机器设备的原值为10000元,已提折旧2000元,公允价值为60000元,增值为10200元,换入的商品作为原材料算,价值6000元,增值税为10200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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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原材料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
累计折旧2000
贷:固定资产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营业外收入5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0
累计折旧2000
贷:固定资产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
营业外收入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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