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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总数=26÷(1/5)=26×5=130件
李师傅生产的零件=130×(3/13)=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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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3/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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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130 (零件总数) 130*3/13=30
生产了30个呗
生产了30个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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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了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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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是:26÷(1/5)=130
那么李师傅的占总数的13分之一则有:
13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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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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