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四车辆什么时候淘汰?
2019-05-28 · 途虎养车,让养车更易懂
以上海市为例,已经开始淘汰国四车辆了。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自2014年4月30日起,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在本市使用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
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2014年4月30日后(不含30日)销售或转入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具体范围为:
(一)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包括轻型汽油车、轻型代用燃料汽车和轻型两用燃料汽车,具体是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规定的、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N1类车辆。
2014年暂不实施标准中OBD系统对NOx在线监测频率(IUPR)的控制要求。该控制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统一实施。
(二)用于公交、环卫、邮政行业的重型柴油车,具体是指《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规定、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N2类、N3类车辆。
二、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机动车,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三、准予在本市申领牌证的机动车车型,由市环保局根据环境保护部核定的第五阶段机动车达标车型公告,定期在市环保局网站(www.sepb.gov.cn)发布。
四、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时,应当根据环境保护部核定的第五阶段机动车达标车型公告,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未列入车型公告的机动车产品,不予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
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
(一)在2014年4月30日前(含30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
(二)已经过市环保局登记并且在2014年4月30日前(含30日)签订销售合同或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库存车辆;
(三)2014年4月30日前(含30日)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四标准车辆。
六、各机动车制造和销售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组织安排生产和销售计划。各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
七、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提供第五阶段的车用燃油或代用燃料,并建立柴油车车用尿素的供应体系,以确保机动车产品的正常使用。
八、自2014年4月30日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提前实施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沪府发〔2009〕21号)停止实施。
扩展资料:
2014年4月30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以及在上海市使用的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柴油车,实施第五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2014年5月1日后销售或转入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停止办理注册登记。
即在上海市销售、首次注册登记的新购置机动车,或从外地转入上海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都要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话,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与北京市不同的是,上海市对部分重型柴油车也实施国五标准。
你好,现在路上国二,国三标准的车,还有不少呢。国四标准的短时间内不会淘汰的。
国四和国五的区别:
国四,指的是GB 18352.5-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中的Ⅳ阶段,该标准由环保部于2005年4月15日发布。汽油车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而柴油车实施分车型、分地域执行,自2013年7月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执行国四标准。
国五,指的是GB 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该标准由环保部于2013年9月17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机动车将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目前,北上广三地已经率先实施汽油车的国五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