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市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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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市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是在户籍所在地镇街进行生存认证,然后县区人社局审核,最后由银行代发。审核完了自然会发放,每个地方的发放时间都不一样。
1、发放范围:凡现为山东省户口,我省全面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离开教师岗位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经年满60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2、补助标准: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3、执行时间: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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